关于第一批吉林化工大学“双带头人”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验收结果的公示
根据《关于开展第一批吉林化工学院“双带头人”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通知》(吉化院党〔2021〕106号)要求,经建设单位对标自查总结、党委组织部严格审核、评审组评定、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集中审议,拟认定外国语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通过验收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自2026年6月22日至6月26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与党委组织部联系。
联系电话:0432-621850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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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吉林化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
2026年6月22日